公司注销时需要全体股东到场签字吗?不需要。公司注销时,无需全体股东到场签字,提交全体股东签字的文件即可。今天注销公司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注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的流程:
一、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销管理条例》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撤销完毕的,应当由破产管理人签字。
2、公司签字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载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公司破产程序撤销完毕的,应当由破产管理人签字。
3、人民法院破产裁定、解散判决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议、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撤销公司的文件;
(四)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人民法院或者公司批准机关对清算报告备案、确认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将决议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审批机关已签署清算报告备案确认意见的,不再需提交该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再提交该材料。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不提交该材料,而提交人民法院终止破产程序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的《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再提交该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应提交《取消公告》证明(45天报纸样本);
设有分支机构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暂停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9、提交的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应使用A4幅面纸张。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不同”,并加盖企业注销机关公章,或者由企业注销机关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依法进行核实。
3. 程序
公司按要求准备材料—— 工商受理人员初审—— 工商审核人员审批—— 发出取消通知书。